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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清淤及驳岸整治工程(一期)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25-03-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X-2025C38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清淤及驳岸整治工程(一期)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6111.70元 其中: 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估算价为:369440.82 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审查费估算价为:76670.88 元
最高限价(折率): 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投标最高折率:90.0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投标最高折率:9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造价咨询及审图服务内容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要求采用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小微型企业不的得低于合同总额的28%)。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预留份额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5为本项目提供可研服务、设计、预算、预算审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造价咨询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 4月7日,每天08:30 至 12:00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5号中富创意产业中心1栋2001、2002室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元):100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longzhixing.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4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5号中富创意产业中心1栋2001、2002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年 4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5号中富创意产业中心1栋2001、2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出资(使用)单位信息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出资(使用)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狮山排水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方式:0757-86669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5号中富创意产业中心1栋2001、2002室 联系方式:0757-86686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757-86686232
发布人: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8日 |